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落实中办、国办印发的《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》和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》,完善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制度体系,规范涉税专业服务行为,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,我们起草了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8日至2024年12月28日。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:
1.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(网址:https://www.chinatax.gov.cn),进入首页主菜单“互动交流-意见征集”栏目提出意见。
2.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枣林前街68号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(邮政编码100053),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(试行)》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国家税务总局
2024年11月28日